国家发改委:鼓励基础设施领域REITs的试点 房地产项目并不在范围内
2020-08-06 11:31 来源: 互联网
[环球网记者程超]8月5日,环球网记者从发改委官方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基础设施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照要求安全推进试点项目申报。
通知指出,要优先支持京津冀协调发展规划纲要、河北省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新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通知强调,酒店、商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房地产项目不属于试点范围。原则上,项目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应优先支持缺乏基础设施的项目,并鼓励新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试点项目。主要包括:仓储物流项目;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工程;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利用、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处理、散装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城市供水、供电、燃气供应、供热工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智能计算中心工程;5G、通信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网络项目智能交通、智能能源、智能城市工程。
通知要求该项目的现金流量继续保持稳定,资金来源合理分散,投资回报良好,过去三年的整体利润或经营净现金流量为正。预计未来三年的现金流量净分配率(预计年度可分配现金流量/目标净资产评估)原则上不低于4%。
责任编辑:iiih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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