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原标题:高斯贝尔(12.500, 0.17, 1.38%)数码科技(4.870, 0.21, 4.51%)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高斯贝尔产业园综合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潭爱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84,83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75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84,151,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4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8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67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9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99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8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9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2、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3、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4、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5、 《2019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6、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及2020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8、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2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9、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10、 关于公司2020年度银行授信额度及金融机构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11、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12、关于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1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13、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58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1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83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通过。
1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刘瑞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6股
15.02.候选人:选举游宗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6股
15.03.候选人:选举马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6股
15.04.候选人:选举郝建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6股
15.05.候选人:选举刘春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6股
15.06.候选人:选举蒋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刘瑞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6股
15.02.候选人:选举游宗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6股
15.03.候选人:选举马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6股
15.04.候选人:选举郝建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6股
15.05.候选人:选举刘春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6股
15.06.候选人:选举蒋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6股
该议案通过。
16、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周铁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3股
16.02.候选人:选举徐永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3股
16.03.候选人:选举单汨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周铁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3股
16.02.候选人:选举徐永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3股
16.03.候选人:选举单汨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3股
该议案通过。
17、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陈璘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4,159,702股
17.02.候选人:选举陈华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4,157,70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陈璘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999,202股
17.02.候选人:选举陈华国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4,997,202股
该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刘中明 龙斌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